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ag凯发国际
淮住建〔2022〕240号
各相关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保证预售资金用于商品房项目工程建设,切实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根据省住建厅、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银保监会安徽监管局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意见的通知》(建房〔2022〕33号),以及《关于修订〈淮北市新建商品房预售款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淮住建规〔2022〕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提取审批要件,现通知如下。
(此文件公开发布)
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提取审批要件的通知
一、审批流程
依据“一窗受理、内部流转、一窗办结”的原则,行政许可科负责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提取申请接件和办结;房管中心交易科进行现场勘察形象进度,提出拨付节点审核意见;房管中心资金科审核资金拨付情况,提出审核意见。不符合条件的,由当前步骤审理人驳回,并说明理由。
二、审核要件
依根据预售人申请提取预售监管资金用途,审核材料要件规范如下:
(一)用于工程进度款。包括主体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景观绿化、水电气等配套设施。预售人申请使用预售监管资金,用于支付工程进度款。其中,预售人申请跨标段提取预售监管资金支付工程进度款的,提供申请提取资金的楼栋对应的总包合同,并由总包项目部在申请表上盖章同意。
材料清单:资金拨付申请表、相应的施工合同及发票、7日内对账单、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拨付账户:相应的施工单位账户
(二)用于发放农民工工资。坚预售人申请使用预售监管资金,拨付至相应的总包单位农民工工资专户。
材料清单:资金拨付申请表、申请提取资金的楼栋总包合同、7日内对账单、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拨付账户:施工总包单位农民工工资专户
(三)用于监理、设计、宣传、人事代理、渣土运输、智能化工程(监控系统)、有线电视安装工程等费用。预售人申请使用预售监管资金,拨付至相应监理、设计等单位账户,用于支付监理、设计等费用。
材料清单:资金拨付申请表、相应的合同及发票、7日内对账单、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拨付账户:相应监理、设计等单位账户。
(四)用于购买建筑材料、设备款。与预售人签订建筑材料、设备供应合同的,预售人申请使用预售监管资金,拨付至相应单位账户。
材料清单:资金拨付申请表、相应的购销合同及发票、7日内对账单、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拨付账户:相应建筑材料、设备供应单位账户
(五)用于售楼部、附属学校建设。预售人申请预售监管资金,拨付至售楼部、附属学校的施工单位账户的,提供申请提取资金的楼栋对应的总包合同,并由总包项目部在申请表上盖章同意。
材料清单:资金拨付申请表、相应售楼部(附属学校)施工合同及发票、7日内对账单、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拨付账户:相应售楼部、附属学校的施工单位账户
(六)用于偿还抵押贷款。预售人申请使用预售监管资金,偿还本项目抵押贷款,提供申请提取资金的楼栋对应的总包合同,在申请表上注明“工程款已支付”,并由总包项目部在申请表上盖章同意。
材料清单:资金拨付申请表、抵押贷款协议、7日内对账单、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拨付账户:建设单位的非监管账户
(七)用于税费。预售人申请使用预售监管资金,根据税库银三方协议缴纳相关税费的,提供申请提取资金的楼栋对应的总包合同,在申请表上注明“工程款已支付”,并由总包项目部在申请表上盖章同意。
材料清单:资金拨付申请表、税费缴纳的证明材料、7日内对账单、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拨付账户:建设单位的非监管账户。
(八)用于发放建设单位员工工资(缴纳社保)。预售人申请使用预售监管资金用于发放本单位员工工资(缴纳社保),提供申请提取资金的楼栋对应的总包合同,在申请表上注明“工程款已支付”,并由总包项目部在申请表上盖章同意。
材料清单:资金拨付申请表、员工工资发放凭证、7日内对账单、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拨付账户:建设单位的非监管账户
(九)用于项目建设其他支出。预售人按照项目建设实际用途,申请用于支付公共配套设施费、土地出让价款、物业服务费和销售代理费等,需提供有关建设开支的证明材料,提供申请提取资金的楼栋对应的总包合同,在申请表上注明“工程款已支付”,并由总包项目部在申请表上盖章同意。
材料清单:资金拨付申请表、项目建设开支的证明材料、7日内对账单、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拨付账户:建设单位的非监管账户
三、商品房退款处理
预售人与购房人已办理退房手续申请退款的,应提供退房退款申请、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撤销证明,申请解除退款部分的监管。
材料清单:资金拨付申请表、商品房预售合同及撤销备案证明、购房人和预售人申请退款说明、购房人付款凭证、7日内对账单、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拨付账户:购房人账户。
四、其他
(一)当预售人申请拆分楼栋计算预售监管资金留存比例提取监管资金,需要增加2项申请材料:相应楼栋的测绘报告、预售监管资金分楼栋计算表。
(二)经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现问题、责令整改的建设单位,自通知下发之日起暂停办理其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相关审批事项,待整改完成后,恢复办理。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