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ag凯发国际
淮住建〔2022〕245号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加强商品房市场交易秩序监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住建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0〕53号)等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规范我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撤销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经买卖双方协商自愿解除合同的,可以共同申请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
(一)房屋存在质量问题的(提交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对房屋
结构安全性开具的鉴定结果为c或d级的鉴定报告);
(二)买受人出国留学或定居的(提交国外入学通知书或定居许可证明、护照、签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买受人工作调动迁出本地的(提交单位转出和接收人事关系证明、接收单位所在地社保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买受人购房贷款未获批准的(提交金融机构未批准贷款申请的证明);
(五)买受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或发生重大意外急需医疗资金的(提交三甲医院的诊断证明及治疗费用清单等相关证明材料,一般不得低于5万元);
(六)在同一项目换购商品房的(提交换购后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
(七)因婚姻关系变动当事人不愿继续购买的(提交离婚证明、离婚协议书);
(八)买受人死亡,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不愿继续购买的(提交死亡证明、继承或赠与公证书);
(九)实测面积和合同约定面积误差符合解除合同约定或《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提交房产测绘机构出具的测绘报告)。
二、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单方申请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
(一)因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或确认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生效法律文书的(提交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生效的相关法律文书);
(二)纪检、公安、检察机关因办案需要要求退房的(纪检、公安、检察机关出具的相关文书)。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撤销手续
(一)买受人已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
(二)该房存在司法或行政限制的;
(三)已办理预告登记未撤销、预抵押登记未解除的。
四、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撤销手续流程
局行政许可科(房管分厅)负责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撤销,局房地产综合管理科负责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撤销的监督检查。
五、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撤销应提交的资料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撤销申请表;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协议书原件(单方申请不提供);
(三)买受人身份证明、房地产开发企业营业执照、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人身份证明(核对原件,收复印件);
(四)撤销原因凭证(本通知第一、二条规定的证明材料)。
六、相关要求
(一)买受人可在办结之日起2个工作日后登录淮北市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打印《商品房买卖合同撤销证明》,并凭此证明和其他相关材料办理商品房退款手续。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变更事项中,直系亲属间名称的变更、增加、删减业务,按照本通知第一条所列情形办理,不符合本通知要求的不予办理。
(三)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现问题、责令整改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停办理其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相关事项,待整改完成后恢复办理。
2022年10月17日